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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3-10 09:21  

发布人:潘永明  

各单位: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之年,是学校实现“更名大学”发展目标的“跨越年”。一年来,全校上下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更名大学”达标建设,努力实现十项工作新突破,有效推动了学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为回顾和展示我校2014年取得的重大成果,激发全校师生员工“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凝聚人心,增强师生员工的自信心、自豪感,使全校师生员工在新的一年里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底,学校在党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推荐的学校大事,在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2、关注度。推荐的学校大事,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3、重要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对推动内涵强校建设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有着突出贡献;

4、开创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具体工作开展具有创新性,事件在学校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5、真实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单位推荐。面向全校各单位教职员工征集2014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征集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推荐不超过10条。

2.征求意见。宣传部将各单位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向校领导班子成员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15--20件候选大事。

3.全校教职工投票选定。将15--20件候选大事公布,全校教职工以票决的方式最终评选出牡丹江师范学院“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

4.评选结果揭晓。学校将在办公网上揭晓评选结果。

5.新闻发布。将牡丹江师范学院“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的评选结果通过学校新闻网、校报、广播站等媒体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对本部门推荐参评的“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涌跃参与,充分发掘学校亮点和特色大事。

3、各单位需填写“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字数不限,推荐表请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msyxcb@163.com。联系人:潘永明,联系电话:1343

附件:2014年学校发展建设十件大事推荐表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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