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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的通知
2015-03-19 09:15  
发布人:潘永明

各单位:

现将省委宣传部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高校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及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要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真正把我校优秀教师、大学生及群体推荐上来,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精神风貌。

1、各单位推荐的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及道德模范人物及群体不超过1名(个),附事迹材料1000—1500字。

2、候选人物(群体)要经过学校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后上报。

3、入选省年度人物(群体)后,经网上投票评选,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宣传。

各单位于4月3日17:00时前上报电子版msyxcb@163.com,联系人潘永明,电话1343

附件:《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

 

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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