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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牡丹江师范学院“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12-04 08:49  
发布人:潘永明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

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2

牡丹江师范学院“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4日是第二个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任务,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我校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点为重点,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依法治校进程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让宪法知识走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营造“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氛围。利用学校校园广播、校园电子屏、综合楼阳光大厅等宣传舆论阵地,制作“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专栏、展板和条幅等,营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依法治校进程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浓厚氛围。(宣传部)

2、开展《宪法》原文学习宣读活动。在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期间,各单位可利用双周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活动等时机,组织师生学习宣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宣传教育师生学习宪法知识,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学会尊法守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各单位)

3、开展特别升旗活动。利用12月7日(周一)早晨二级学院大学生升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为大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知识课。(学工部)

4、开展第二个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与法学专业师生共同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第二个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知识及师生就业维权等相关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5、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大学生“四进社区‘与法同行’”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2.9大学生爱国教育实践活动,大学生社团活动为契机,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增长大学生社会实践阅历,提高大学生社会认知和适应能力。(团委)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12.4第二个宪法日“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按照本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实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

2、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创新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和具体安排,反对形式主义,反对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做好活动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把活动开展情况和过程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形成总结材料及影像资料上报党委宣传部。各单位要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传宣传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请于12月16日前将总结材料发送至msyxcb@163.com。联系人:潘永明,电话: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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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电话:0453-6512012  邮编:15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