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按照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和2015年党政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开展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学校文明单位,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推进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我校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文明单位评选分为文明学院和文明处室、文明窗口两条战线。二级学院包括研究生学院参加文明学院的评选;机关部、处、室、校直属单位等管理与服务部门参加文明处室、文明窗口的评选。
二、申报时间
申报结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周五)11:00时。
三、评选结果
评选出文明学院5个,文明处室3个和文明窗口2个。
四、评比条件
1. 文明学院
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党建、宣传、工会、学生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工会活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及团学活动等。
教学与科研工作:学院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教学科研成果。
教职工队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师资队伍建设。
违纪情况:单位成员无违法违纪、无教学事故。
档案材料: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档案材料规范齐全。
2. 文明处室、文明窗口
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党建、宣传、工会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工会活动等。
业务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热情、政务公开,业绩显著。
违纪情况:单位成员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
档案材料: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档案材料规范齐全。
五、申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材料上报结止时间为12月18日11:00时,申报材料以电子版方式上传至msyxcb@163.com,电话:1343,联系人:潘永明。
附件:1、文明学院评比细则;
2、文明处室、文明窗口评比细则;
3、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推荐表
牡丹江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