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展示我校文明创建丰硕成果,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校园标兵。按照省高校工委宣传部《2016年黑龙江省高校文明单位(校园)评选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认真做好调查问卷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把这项活动当成一次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当成是对广大师生员工文明创建知识的培训。
2、认真落实。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做好调查问卷填写,请在校教师(50%)和学生(20%)填写,调查问卷由各单位自行打印,填写过程中要认真思考,仔细做答。
3、及时上交。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下午4:00前,将填写好的调查问卷交党委宣传统战部(1417E、1343办)。同时,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上报一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优秀教师员工名单。
附件:调查问卷
牡丹江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