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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中央文明办“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的通知
2017-09-05 15:00  
发布人:潘永明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17年是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年,为达到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推进我校文明校园建设,迎接中央文明办“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请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做好迎检各项工作落实。

    1、每个阶梯教室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责任单位:教务处)

    2、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在校园网和微信平台推送相关内容。在综合楼做核心价值观1块大展板、校园南门北门校园示意图各作1块核心价值观展板(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3、全体教师、学生熟练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志愿服务精神和“中国梦”,学生熟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知晓率100%。对学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应知应会宣传及模拟问卷调查。(责任单位:各单位)

    4、开展“文明有礼”活动,倡导学生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无乱吐、乱扔、乱画、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文明排队、礼貌用语。(责任单位:团委、研究生学院、二级学院)

    5、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责任单位:保卫处)

    6、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门前“四包”(卫生、秩序、绿化、清雪)责任落实到位。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校园小广告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服务处)

    对以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校文明办于9月10日—30日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结果与校级文明单位评比挂钩,特此通知。

 

附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内容

 

 

牡丹江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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