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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学院与牡丹江市司法局举行涉外(对俄)合作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基地签约仪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我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工作安排,推进我院“俄语+法律”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工作,助力我市创新打造“对俄合作法律服务”品牌,12月6日,东方语言学院与牡丹江市司法局在综合楼1203会议室举行了涉外(对俄)合作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基地签约仪式,并就基地建设相关事项进行了研讨。牡丹江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剑锋、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邱学风、三级主任科员徐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顾忠铄,东方语言学院院长房国铮、党委副书记张秋实、副院长董奎玲、教科研副主任关茗竺出席了此次活动,仪式由东方语言学院副院长刘凯东主持。

房国铮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是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决策部署的关键行动。本基地的建立,对于补充我市涉外法治俄语人才供需缺口,加强本地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进而适应牡丹江市“一带一路”向北开放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剑锋局长在致辞中对东方语言学院给予牡丹江市涉外法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要求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此次签约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签约仪式后,双方从实操性角度出发,对于基地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既务实又卓有成效的研讨交流,对于制定定期会晤机制、开展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的模式、校政共建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共同组织俄语支部党建活动、共同编写校本教材、共同推动法律俄语创新实验班建设等工作达成了合作意向,为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此次与牡丹江市司法局的合作,是双方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涉外(对俄)合作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人才。


来源、撰稿、摄影:东方语言学院

编辑:朱杰

校对:金典

审核: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