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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要求,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黑教法函〔2016〕444号)要求。现拟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1月10日

三、活动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大学生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组织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

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平台等多种贴近师生、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全面宣传宪法知识,使广大师生增强学法守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1.法学院组织法律专家、学者为师生讲解宪法,围绕师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讲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通过1-2次的讲座,深化师生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再认识。

2.团委组织开展“学法守法,与法同行”服务社区宣讲活动。大学生走进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服务。

(三)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

学生处、团委组织学生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教育厅选拔赛。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中贤

副组长:秦植林

成 员:潘永明、周英会、郑维东、尹贵斌

宣传统战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