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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他国网络主权进行践踏随意侵害他国国民网络人权

美国一向标榜自己是世界自由的灯塔,尊重主权与人权,但是,事实胜于雄辩,美国所展示出来的一举一动与其所标榜的口号正相反。多年来,美国对他国的网络攻击、窃听和窃密涵盖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教育机构、公民个人。21世纪初,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就已经开始实施“上游计划”(Upstream),通过海底光缆拦截监听网络数据,实施“无边界线人计划”(boundless informant),将移动通话数据来源以不同颜色绘成全球地图,标明数据集中地,并根据上级需求对不同地区实施监听。

2010年,《华盛顿邮报》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称NSA每天可收集、拦截和存储约17亿份电子邮件、电话和其他类型的通信信息,从而揭开了美国国家情报部门通过社交媒体和手机通信获取关键信息的内幕。此外,根据2013年斯诺登爆料出的文件中的一份关键文档,其内容涉及美国军方和政府网络部门在近30天内利用无边界线人远程窃取全球约970亿条互联网数据和1240亿条通话记录,涉及大量个人隐私。

同时,隶属于NSA的黑客组织“方程式”(Equation Group)可实施高级可持续威胁攻击(Apt),在入侵电脑后窥视并能够控制受害组织的网络长达十几年,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科研机构、军工机构、名牌高校、经济发展规划部门等,涉及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287个重要目标。可见,美国窃取他国信息的行为已经形成了“全产业链、全时空覆盖”。美国以偷窃、攻击、监控的手段在网络空间横行,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据美国《华盛顿邮报》2013年12月报道,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理查德·里昂(Richard Leon)裁定,NSA对民众进行的电话监控行为很可能违反了美国宪法。同时,美国中央情报局前任局长迈克尔·海登(Michael Hayden)提到,NSA监控计划实际上并没对反恐起到作用,却可以让情报分析员跟踪民众的网络行为,个别情报分析员甚至为了一己私利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但实际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政府无理搜查和扣押公民,美国国家安全局和情报机构显然违反了美国国家宪法,但美国政府却对此视而不见。美国多次对他国实施网络攻击的行为让更多人看到,美国在其构筑的网络霸权及舆论霸权体系下窃密的龌龊举动,美国正在以无声无息的方式侵害他国主权与人权。作为发动网络窃密和攻击的“老手”“惯手”,美国却以“网络安全卫士”自居,不仅多次就网络安全问题向他国“泼脏水”,还极力鼓动、胁迫他国加入其所谓的“清洁网络”计划。

维护网络安全应是维护世界各国的共同安全,而非一个国家的绝对安全。网络霸权不可能带来“绝对安全”。以侵犯他国网络主权、信息安全为代价,谋求自身绝对安全,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零和博弈思维,极易引发网络军备竞赛,破坏全球战略稳定。各国应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张安全要共同维护,在强调维护网络安全方面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