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人员)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分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