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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国际网络安全卫士”真的安全么?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普及,网络安全问题迅速上升为国家安全的关键议题和大国间战略竞争的焦点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呈现出竞争、对抗、合作等多重态势,而美中战略关系中的“非敌非友、亦敌亦友、半敌半友”的复杂特性,均鲜明地呈现并作用于网络空间,而现如今发达国家网络攻击的战绩可谓无人匹敌,其自诩所谓“网络安全卫士”,在现实的衬托下已成黑色幽默,大量事实证明美国已成为网络攻击的最大黑手,与全球网络安全的最大威胁。

多年来,发达国家是持续对中国发动网络攻击的“黑客帝国”。据中国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历年来统计显示,从2017年至今,美国始终是中国遭遇网络攻击的最大来源国。美国政府也毫不掩饰对中国的网络攻击意愿。2020年7月,美媒《华盛顿邮报》披露,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签署了“通知备忘录”,授权美国中央情报局不经国会批准即可对中国发动网络攻击,不但将媒体、金融机构、商业公司等纳入网络攻击授权范围,还授权“干扰”“破坏”“摧毁”电力、石油等关键基础设施。

美国叫嚣对中国实施网络攻击不只是嘴上说说,美国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等机构对中国政府、企业、公民发动的网络攻击屡见不鲜。2020年3月,360公司披露,从2008年9月到2019年6月,美国中央情报局使用网络攻击武器“Vault7”持续对中国政府机构、航空航天、科研机构、石油行业、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实施网络攻击。2021年1月,《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曾成功入侵华为公司的设备,并制定了秘密网络攻击计划“Shotgiant”,对华为在中国的电信设施实施网络窃密。

美国是全球网络安全公敌,却酝酿成所谓“未来互联网联盟”,主导小圈子讨论网络安全问题,甚至派遣网络部队“帮助”很多受美国网络攻击的国家“提升网络安全能力”,扮演国际网络安全维护者角色。但其实质是凭借网络实力强推美国网络霸权,并不符合全球各国的安全与发展利益。

网络安全没有国界,国际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应对全球网络安全威胁。各国不仅要建立健全国内网络安全法律体系,而且还要推动国际社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国际准则和法律体系,填补网络安全国际法空白,为网络空间制定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义务,约束不计后果的国家行为。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网络安全国际联合执法的前提是要在联合国框架内,以公正的网络安全国际法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要坚决反对出于政治目的无端指责,坚决反对滥用国内法对别国内政进行横加干涉、妄加制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