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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教职工的头脑,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为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规定,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教职工每周不少于1小时。我校统一执行逢双周周三下午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本原理和原著;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学校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4、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的组织

宣传部是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宏观指导。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组织实施。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划分学习小组,单位负责人分别到各小组参加学习。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写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安排,作出专题教育方案,并组织和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宣传部负责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督促,适时总结和通报学习情况。

五、学习考核

政治理论学习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严格考勤。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组织补课学习。